法制伴我成长作文1000字

学霸 2017-03-22

【篇一:法制伴我成长】

法制是什么?法制就是法律制度,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4月23日,新疆喀什巴楚发生了严重暴力恐怖案件。恐怖分子对从事日常工作的执法人员和手无寸铁的社区服务人员发动了突然袭击,造成了15人死亡、2人受伤。这个案件中的恐怖分子残杀执法人员、残害无辜群众,充分暴露了他们反人类、反社会的真面目。

4月25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会议,通报“4·23”严重暴力恐怖案件情况,研判近期维稳形势,进一步安排部署维护稳定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认为,“4·23”严重暴力恐怖案件发生后,党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等作出重要批示,对案件处置、善后、维护全疆稳定等作出指示、提出要求。自治区党委及全疆各级各部门迅速处置,措施得当。目前,善后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全疆社会大局保持稳定。而犯罪的恐怖分子,将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

由此可见,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是我国的既定方针。没有任何一个负责任的国家,可以容忍恐怖活动。我国的法律是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你合法权益的重要行为规范。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同于其他社会规范的权利和义务,它是由国家确认或认可和保障的一种关系,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是我们如今幸福、安定生活的保障。法律正义的化身,是公正、权威的代表,是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象征。它所规定的权力与义务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以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法治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不以规矩,难成方圆。”早在两千多年前,思想家孟子就说出了这句涵义精湛的譬喻,道出了法规的重要性。而我们作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更应该懂法、用法、守法、护法,为祖国的明天绘下美好的蓝图!

【篇二:法律伴我成长】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这是古希腊学家亚里士多德说的一句法律名言。就如同亚里士多德说的一样,法律就是秩序,没有了法律,那么人类的生活就如同垃圾一样肮脏。而我们小学生也要遵守法律的秩序,爱护法律的秩序。不能破坏法律的秩序。如果我们爱护法律,那么法律也会爱护我们。《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就是法律赐予我们的武器,用来保护我们。但是,如果我们不能正确的使用这个武器来保护我们,给我们带来的将是严肃的惩罚!但是,也有些小学生破坏了法律的秩序而受到惩罚。

现在全国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父母离异、经常打骂孩子……已经成为现代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据报道:去年7月至9月,安徽当涂县城几十家居民及企业单位被盗,每起盗窃案数额不大,但作案手段高明,案发现场几乎不留痕迹,搞得当地人心惶惶。办案人员奔波数月破案后发现,作案者竟是14个8至13岁的小女孩。其中的“大姐大”13岁,组织“团伙”入室盗窃,是其“心血来潮”的招数。每次作案由她安排,一个暑假,她一人就获取赃款近万元,还制定了开学后每周末偷一次的计划。令人瞠目的是,一些孩子的父母对孩子偷盗来的金银首饰等赃物竟坦然“笑纳”,不加追问。那些犯罪孩子的父母有的只是一昧的责怪孩子,却没有想过自己所犯下的一点点错,就有可能造成孩子的犯罪原因。还有的竟是对孩子所给的赃物不加追问,就坦然“笑纳”。促使孩子的犯罪数额越来越大。我们小学生现在最缺乏的就是法律知识,如果知道了法律知识也就有可能不会犯罪,可就是因为缺乏法律知识,孩子所犯下的可能就是弥天大罪。就如同给自己色彩斑斓的生命,增添了一笔污黑的颜色。

法律是人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可能有些学生认为“只是违反一下学校纪律而已,没问题的,以后我就不违法了。”请你快点打消这个念头。因为现在一次小小的放松就很有可能驻成一次大错。我们作为学生,总是要离开校园,来到这个社会打拼。才真正的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和守法的好公民。所以就要从小培养我们的法律知识,预防孩子犯罪。但是,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来源于家庭破例或者是家庭暴力。

总而言之,在履行自己的义务中也要保护好自己的权利。不能别人来代替自己。那么,从此刻起开始就让法律陪伴我们成长吧!

【篇三:法律伴我成长作文】

法律就像是大自然的守护神,让森林中的雀儿、小鹿、小熊等动物有一个安全、温馨的避所;让海洋里的鱼儿、乌龟、鲸鱼等海洋生物有一滴纯净、清澈的海水;让陆地上的青草、鲜花、绿树有一口新鲜清新的空气……所以,法律无时无刻都在我们的身边,悄悄地保护着我们。

然而,犯罪却想一双罪恶的魔爪,面目狰狞,不断地诱惑着意志脆弱的人掉入万丈深渊。它犹如一支尖锐锋利的矛,无情地刺向善良的心中,幸亏有法律这一张无坚不摧的盾在默默地保护着我们。

犯罪催使着无知的人类使徒肆意地破坏着大森林、大草原,毁坏了动物们的住所,使它们流离失所,失去了家园的庇护。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保护着大自然中的小动物们的生活环境,使它们有一个温馨的小窝快快乐乐地生活。

但是,犯罪并没有那么简单,它还破坏了海洋资源、水资源等宝贵的资源。犯罪催促着那些无良的商家和工厂不断地向河流湖泊中排放污水,使原本透明、清澈的水流变得浑浊不堪,使原本再水中快活自在的鱼儿等水生动物悄然离去,甚至消失得无影无踪。那么,这么恶劣的行为是不是没得到制止,任凭它四处污染呢?并不是那样的。国家很在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资源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为海洋生物提供了保障,为它们提供了一个广阔而洁净的海洋,一条条汹涌澎湃的江河,并且按照不同的纬度位置,我国实施从6月1日起大约为期两个月的休渔制度,保障了海洋生物的繁殖,不易灭绝。

空气中弥漫着烟尘、有害气体等对动植物都具有非常坏的影响的物质,这也是犯罪的“杰作”,一种看似小事,实则大事的环境污染。汽车尾气、工厂废弃、燃烧秸秆放出的黑烟等都强行侵入空气中,使空气变得刺鼻难闻,导致了植物翠绿的叶子变得枯黄,熏得花儿都谢了。动物们也同样遭受灾难,有毒的空气导致了许多呼吸道疾病,甚至对天气造成了酸雨、臭氧层空洞等一系列问题。或许没有人能使空气变回清新了……不!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严格规定了对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禁止工厂随意排放废气,限制购车等措施有效地控制了大气污染的程度和速度,为大自然的每一个生命提供了一份保障。

大自然遭受灾难,人类必定难逃一劫。所以,我们一定要遵守法律,根据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拿起法律的武器与犯罪斗争到底,绝不退缩,学会保卫自己的家园。

我坚信——法律伴我成长,环境以我们而更加美好!

【篇四:法制伴我成长】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几个简单的字眼,告诉我们:不要因为恶事小而去做它,善事小就无视它。相同的道理,很多人认为违反法律是件小事,可我们作为祖国的一份子,社会的一员,应该从每件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做一个遵法守法的好少年!

曾看到,一个年仅14岁的男孩,因沉迷于网络游戏,家里因他一贫如洗,可是又因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竟起了抢劫的念头。那是一个下午,他像以往一样来到了那家他平时爱来的网吧,可因钱不够被人撵了出来。一时的贪念与怒火充满了心中,他看见街对面的妹妹手中拿着一百元钱,嘴角扬起了坏笑,他拿着刀,跟着妹妹来到一条偏僻的小巷,他四下看看,见周边无人,便逼迫妹妹交出钱,妹妹不肯,说那是妈妈给的过年钱,求哥哥放她走。一时的他失去了理智,伸出手要抢,可妹妹大声哭了起来,他不知所措,害怕有人看见报警,便举起明晃晃的刀子向妹妹胸口捅去,可不料正中要害,妹妹当场因流血过多死亡。如花的生命就这样离去,如果当时的他遵守了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那就不会造就这样的惨剧!

曾听过,一个利欲熏心超市老板,为了钱财,绑架富家孩子,谋财不得竟将其杀害,一个正值花季的少年就这样远逝;几个六年级学生因说脏话,得罪了一群不良少年,一时愤怒,竟举刀杀害了他们……多么让人痛心的事例啊,都是在为了自己的前提条件下,而抛弃别人!

记忆再慢慢的回放,多少人因无视红绿灯的存在,而丧失了生命;又有多少人,为了钱财,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还有多少人,因一时的愤怒,残害了别人的性命!

如果我们用理智的态度去对待,是不是可以避免发生一个又一个这样可怕的悲剧呢?如果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呢?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朋友,你我都处在花一样的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心中!快乐就在身边,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铭记法律的尊严。

【篇五:法制伴我成长】

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将从一只没有羽毛的小鸟逐渐变成一群展翅高飞的雄鹰。

法律在我们的身边是十分重要的,无时无刻都需要法律的制裁,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它能让人改过自新。要是杀人,纵火,盗贼等等,如果从小接受过法制教育,有着满心道德,难道还会犯罪吗?由此一来,法制教育是不可忽视的。

这个故事是我在网上看到的,我看了之后,深受感动,这个故事讲了:绑架事件发生在北京的一所小学附近。学校放学后,一个小男生独自一人在回家的路上被两个大人所绑架。父母发现自己的孩子放学后,没有回家,就非常的着急。不久之后,就接到了一个陌生人打来的电话,那个人在电话里说将他们的儿子绑架了,要求他们支付十万块钱。父亲很着急,但是,在接电话的时候自己的心还是心平如镜,他要求电话里的陌生人一定不能伤害自己的孩子,并且要他们证明自己的孩子在他们的手毫发无损,电话那边的人立即将电话嫁给那个被绑架的小学生,小学生在电话中证实了自己被陌生人绑架,号啕大哭并且大声呼喊:“爸爸,快来救我,我好害怕,他们对我好凶。”

电话很快就断了,十万块对他们这个不富裕的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少的钱,但还是救孩子重要,最后,他们采用的方法是报警。警方对这件事十分的重视,于是,小男孩的父母随同警方来到了绑架犯要求交赎金的地方——是一个茂密的森林,警方伪装了一下。他们来到绑架犯要求的森林里,警方发现了绑架犯,绑架犯也认出了警方。他们十分地慌乱,两个绑架犯,一个紧紧地拉住小男孩,另一个拿出手枪对着小男孩的头,要挟警方不准过来,否则小男孩就会被他们杀死,警方以为绑架犯不敢这样做,就上前一步,用手抢指着绑架犯,而绑架犯在慌乱之中,把小男孩给杀了,两个绑架犯被处了死刑,而小男孩的父母因为失去了孩子,非常地悲伤,结局成了一个悲局。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没收财产。”虽然两个绑架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是,白白的牺牲了一个生命,是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四分五裂。绑架犯的这种恶劣行为,对社会产生了影响,警示了我们正处于青春年华的青少年朋友,并告诉我们不能误入歧途,从小要要懂得法律意识,遵守法律,要学好法律。

通过这件事,我要对同学们说: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因此,我们每位同学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才吧!

【篇六:法律伴我成长】

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良好、安定的的国家,肯定需要一些规章制度来维护的,在这样的环境下,法律诞生了。近几年来,我国实行了很多很多的法规,例如《森林保护法》,它约束我们不准破坏森林;《交通法规》,它约束我们不要闯红灯,不能酒后驾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让我们这些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在1985年1月1日就开始实行了《森林保护法》。曾经有许多的人到森林里乱砍乱伐,使得森林逐渐消失。但是实行了这个法规,我们就不用担心树木被一些想赚钱的商人乱砍乱伐,导致泥土流失,沙尘暴不断了。《森林保护法》的第六章告诉了我们,如果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森林,我们不仅仅是不砍伐树木,还要保护森林,如果看到了森林起火,一定要及时的拨打火警,不让森林严重烧毁。

1994年,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们消费者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这个法的保护。我们消费者有什么样的权利呢?权利多着呢:消费者可以享有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如果卖家卖个我们的东西不好或者是假货,我们是有权利可以去控告他的。

接下来野生动物保护法、商标法、妇女儿童保护法、广告法……陆续公众于世。最近,国家又实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在2007年6月1日,国家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是为了保护我们的身心健康,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促进我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个法规约束了我们不去歌舞厅,网吧,作为小学生我们应该多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这个保护法也约束了我们不能喝酒、抽烟种种坏习惯。而且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这是一种犯法的做法。

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变得更加美丽;有了法律,人间的悲剧将不再重演;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有了保障。法律将伴随我成长!

【篇七:法制伴我成长】

法律是每个人都应该遵从的责任,是规章,纪律。俗话说,‘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这句话正是古人对后代的告诫,教育。

一个社会的形成,最重要的就是约束力。有了约束,社会才会稳定,民生才会安乐。可以说,强大的约束力,正是一个社会是否能安定的根本。

约束力则是普遍存在的。小到家规,大到国法;这些都是对我们的约束,管制。如果失去了这些大大小小的规矩,那么我们的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无法想象。

在这个法治社会中,虽然有着明确的规章制度,但总还是有那么一群人出于各种缘由触犯了法律。这时候,法律的威严就显露了出来,如罚款,拘留,监禁等。遵纪守法并不是对人的约束,而是一种强大的保护。我们在一条条规则中生根发芽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着面对社会毫无抵抗力的我们;《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组成了我们人生路上的一道道护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障着我们生活的舒适程度。

可以说,遵纪守法是每个人脑海里都应该有的原则,因为它对我们是利大于弊的。虽然它限制了人民的自由,但限制的部分是完全符合常理的,是让社会这台庞大的机器运转下去的保障。作为祖国新一代的接班人,社会的新鲜血液,国家未来的中流砥柱,我们有必要遵纪守法,更有责任遵纪守法!

要做到这点,我们首先要了解法律的章程。我国犯罪案例中,有部分犯罪并非是故意为之,而是公民对法律的认知不深刻而导致的:2010年11月14日,湛江东方八所一小学三名学生外出购物,被五名少年挟持到一块菜地进行殴打并捆绑搜身抢劫到22·5元用于上网玩水果机。嫌疑人于2010年11月18日,被东方警方抓获。其中最大的15岁,最小仅有12岁。据其中一个犯罪嫌疑人‘阿涛’交代“我们真的不知道这是犯法,没钱上网,吃饭了,就去找那些农村来上学的学生要钱”可见认识法律的重要性。所以学习法律是遵守法律的前提。作为新一代的进步青年,我们要做到熟知法律。将其化为护盾,化为利剑,成为我们立足的基石。

作为祖国未来的中流砥柱,遵守法律是我们必须做到的,不仅自己要做到,还要教导提醒周边不懂法律的公民。更要阻止违法行为的发生,且不同流合污。

其次,我们需要尊重法纪。作为做人的行标,法纪自从人类具有社会行为诞生,演变至今。我们的法纪经历了世世代代的文化历程。古时,每一个统治者无不绞尽脑汁修改它,完善它,以此来巩固自己的政权。法纪,它是人类文化历史宝贵的结晶,我们不枉尊重它!

遵纪守法不是一句口头禅,它代表着我们对社会的承诺,对党的忠诚,及对国家的责任!我们必须承担起它,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篇八:法制伴我成长】

一个良好、安定的的国家,总是需要一些规章制度来维护的,在这样的环境下,法律诞生了。

法律,是个神圣的称呼,它是现代的包拯,那样的大公无私;它是正义的化生,为一位位弱者讨回公道;它是一架天平,决不会向另一边倾斜;它肩负着维护和平的重任。正气凛然的它,为社会驱逐邪恶,让国家在安定中发展。

作为一个学生,我们应该从小对法律有一定的认识,应该知法,懂法,守法。曾经有一个小男孩就因不懂法而险些丧命:

有一天,在一辆公交车上,有一个小男孩,他坐在靠窗的椅子上,也许是对新事物的好奇,坐在椅子上的他很不安分,时不时把头手伸出窗外,这时,对面突然来了一辆公交车,差点把小男孩的头挤扁,辛亏驾驶员处理及时,才没造成悲剧。可见知法是多么的重要,如果当时他知道车辆行驶中,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这一条或者驾驶员能及时提醒他,就不会有这惊险一幕了。

当然,我们不仅要知法,懂法,守法,还要会用法,如果不用,它的存在便没有意义了。只有充分的利用它,才会使它的存在更有意义。让我们再来听一个小故事吧:

小建11岁时父母离异,他被法院判给了母亲,但不久,母亲因病去世。小建的父亲此时已再婚并育有一女,不愿意再承担抚养小建的义务。由于无人监护,小建一直被寄养在外婆家。可是外婆年纪大,身体又不好,根本无力照顾小建,无助的小建将父亲告上了法庭。法庭民事审判庭的李法官认为,如果立案,就会出现父子对簿公堂的情形,容易使小建的心灵受到伤害,也不利于父子日后生活,应尽可能在诉前调解,于是法庭通知小建的父亲到庭谈话,

在第一次谈话中,小建的父亲态度强硬,强调当初小建的母亲声称不需要他抚养儿子的。李法官指出,依据我国民法通则,未成年人的父母都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因父母离婚而取消,如果遗弃未成年人,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数天后,法院再次通知小建的父亲到法庭谈话,李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再次耐心为其解释我国民法的监护规则,劝其克服困难,承担起抚养小建的义务。经过李法官的多次努力,小建最终于父亲接回家一起生活。

是法律帮小建找回了爱,令他有了一个新的家,有了一份生活的保障。可见,法律对我们而言,是多么的重要。

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变得更加美丽;有了法律,人间的悲剧将不再重演;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有了保障。法律将伴随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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