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是一种思念。“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站在浩瀚的水边,望着在水一方的佳人,心中不免有些喜欢,却又有些失落——因为无法渡过河去与佳人相随相伴,只能将这种喜欢默默地埋在心底。但种下去的东西总要萌发,何况是“喜欢”呢。一到夜晚,这颗“喜欢”的种子便会钻出心田,萌芽拔节。这让他辗转反侧,彻夜难眠。这种难以兑现的喜欢慢慢地会在他的心里长成了一棵思念的树——这棵树便植根在他的幻想中,幻想着有朝一日能结出“琴瑟友之,钟鼓乐之”的果。(引用《诗经》中的经典语句描摹“喜欢”这种情感,极为精当而又充满文采。以“种子”、“树”和“果”分别比喻“喜欢”、“思念”和“示爱”,意象新奇,富于诗情画意。)
喜欢是一种不舍。我平常读到一本好书时,总是爱不释手。每回妈妈喊吃饭,总是舍不得将书放下,恨不得天天把书带在身边,吃饭时捧着它,睡觉时枕着它,走路时看着它……当然,对喜欢的物品你也许可以长留身边,而对喜欢的人有时却必须忍痛分离。“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这两句诗充分表现了诗人李白对友人孟浩然离去的不舍。李白与孟浩然是最好的朋友,心中惺惺相惜,两人之间的喜欢此刻被酿成了一种酽如醇酒的惜别之情。面对好友的离去,李白怅然遥望,“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摹画出了诗人此刻心中无限的不舍与惆怅。(这一段由物及人,写出了人与物和人与人在“不舍”上的异同,很有见地。引用《送风浩然之广陵》,拓展了文章的意境,辞约而意丰。)
喜欢是坦然的放手。“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诗人的母亲面对儿子离家远行,心中虽有些不舍,但念儿子已然成年,他应该拥有一片真正属于自己的天空,心中的不舍也就变成了毅然的放手。天下没有不喜欢孩子的母亲,但为了诗人的美好前程,一位心胸宽广的母亲必然选择坦然放手。岳飞的母亲更是令人敬佩,她在即将出征的爱子背上刺下了“精忠报国”四个大字。难道她的心中没有不舍吗?不,她正是因为喜欢自己的儿子,正是因为她明了好男儿志在四方,所以才让岳飞投身沙场,报效祖国。(选用两则古代母亲送子远行的事例,生动诠释了有一种喜欢叫“放手”。这一段描绘出与一般意义上的慈母迥然不同的两位深明大义的母亲的形象。正是这样的母亲,培育出了一个个志在四方、先国后家的好男儿。)
喜欢是无言的举动。每一天早晨醒来,我都发现床边放着一杯果汁;每一天晚上入睡时,我都发现床边搁着一杯牛奶。不用品尝,只要一眼看到心里就顿觉暖意融融。父母、孩子之间的喜欢无需轰轰烈烈,有时候就体现在一件小事、一个细节中——回家时的一声问候,睡觉时的一个吻,累了的时候一个深情的拥抱……“喜欢”体现在点点滴滴不起眼的琐屑中,无时无刻不萦绕在你我身边。(以自己身边的例子,写出了“喜欢”的另一种特征:默然无声,毫不起眼,如入夜春雨,时时处处萦绕着你,滋润着你……正是这种无声的爱,滋养、哺育着世界的未来!)
……
喜欢就像一杯牛奶,洁白温润不掺有任何杂质。当你细细品味的时候,你就会发现,它无时无刻不在熨平你的感官,温暖你的五脏六腑,软化你的每一根神经……只要细细体会,你一定会觉得回味无穷。(以啜饮牛奶的感觉比喻享受“喜欢”的滋味,贴切而传神。“熨平你的感官,温暖你的五脏六腑,软化你的每一根神经”这个排比句描写细腻,令人感同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