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我与书的故事】
书确实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这种观念似乎在很久很久以前就被许多文人雅士所认同并推广,于是便有了“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一类的说法。而有时即便是上帝也会被称为魔鬼,并非所有被称为“书”的物体都能戴上“开卷有益”的桂冠。
五年级的时候班里曾经掀起过一阵奇怪的热潮,所有被老师器重的“好孩子”们都热烈地爱上了那些与我们的年龄身份极为不符的爱情小说,被那些似是而非、华丽空洞的句子迷得涕泪双下,在那些看似文艺、实则狗血的剧情里感动得妈都不认得。如果有人不知道她们口中的书名作者,还会遭来她们的耻笑与排斥——没错,我就是被她们打心眼里瞧不起的一个。
为了能够打入这些班级地位极其重要的学霸们的圈子里,我毅然决然地决定,以跟风的形式融入她们。于是,我也开始努力地追寻着她们的脚步,买了一批又一批这样的风花雪月,也学着无病呻吟地强说愁,学着被恶心的东西感动。就这样,我就凭空多了很多这类朋友,一起说着自己不懂的话,装模作样地咀嚼深奥的句子。我根本就说不清自己那是快乐与否,那时的风气似乎就是这样。而比起矫情,我真的更怕孤独。
几个月后的一次大考,我失利得极为离谱。尽管粗心是我一贯的风格,但这次的错误似乎有些不可饶恕。面对满卷的红叉,我的心情只能用“呵呵”来形容。而母亲大人可就不只是“呵呵”了,她早就对我那些矫情的东西烦不胜烦,这下终于有理由将它们灰飞烟灭了——她一再强调的,没有这些扰乱心智的无病呻吟,我不会是这个样子。
我至今都不知道我那次考试为什么会失利,尽管我个人觉得与那些书应该没有多大关系。我唯一知道的是,我很难过,当然不是心疼那些书,而是心疼那些朋友,所谓的朋友。
我又沦为她们嘲笑的对象。我很委屈,却也很无奈,一切都败在了可怕的风气上了。母亲大人承诺我说,如果下次考得不错的话,书就还给我。这成了我的动力,于是为了摆脱孤身一人的凄凉惨状,我只能用心学习。
考试、考试、考试,我的成绩有了起色,渐渐地,终于达到那可怕的标准了。母亲大人告诉我,书就在废报纸下面。而我却发现,我一点拿他们的欲望都没有了——我竟然一点都不在乎了。我不知道为什么。
后来上了初中之后,我很惊讶地发现,当年红极一时的学霸们竟然连一个考取好学校的都没有。听说,在作文那块,她们都损失惨重。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
【篇二:我与书的故事】
有人说,书是人的半个生命。也有人说,书是人血液里的魂。世上从没看过书的,好像还没有,可见书对人类的影响,“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话一点不错,高层人士读的书籍远远超过了一般百姓,作为中学生的我,也不禁回想我与书的故事。
从我有记忆开始,书就与我形影不离,床边一本《格林童话》,幼儿园里的小型图书馆。书,就成为了我的第一位朋友。
书随我长大,让我进步,增长见识,记得我小时不识字,就看书上的插画,以自己的理解识字,认字,有时我能坐着看书几小时,甚至一整天,书中的情节好似总与我有联系,我读书有一个毛病,那就是一读进去就忘了时间,直到读完才想起其他事情,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家长的教诲,这个毛病总算逐渐改正了。
小学一年级,我领到了一本新奇的书,书上用粗体字写出两个黑粗的“语文”两字,翻开书,里面全是大字,下面有拼音,还有插图,好像有组词,第一节课我就因不听老师的讲课一心看新书而被老师批评,但这丝毫没有阻挡我的习性,我一有空就开始看书,如三毛流浪记》、《皮诺曹》、《一千零一夜》等儿童读物便开始被我阅读,现在这些书已被我不知抛哪儿了,也算是我看书的一个遗憾。七、八岁的年纪自是好动,只要我看过的书,不留下痕迹是不可能的,如:三毛流浪记的主人公三毛的小光头上三根毛的发型被我改成了多种发型,《小兵张嘎》中鬼子军官的脸不知长了多少黑痣,还有页码上数字根本像是摩斯电码(幸存一本连我也看不懂上面是什么)看了书后,自然有无限的想象,就装模作样写小说,情节都是东拼西凑,一段从A书中提取,另一段又从B书里提取,这样竟写了六七张A4纸,还取了一个当时认为很酷的名字:《堕落的江湖》。现在还存着3张,我认为可以去当喜剧剧本了,当时就是通过此方法,我小学时作文便一直优秀(我认为),迈着步伐走向五年级。
小学五年级发生很多事,我们班开始流行一本叫《知音漫客》的漫画和《斗罗大陆》的玄幻小说,我自然十分爱看,正因为无节制的阅读导致荒废学业,成绩直线下降,以致老师和家长多次找我谈心,让我戒了这种不良习性,通过努力才进入了目前理想的中学。
进了初中,由于头脑的成熟与班主任老师的正确要求,让我阅读了不少名著,开始是散文集,接着是名家小说,以及历史传记,随着阅读量的不断增加,让我的写作水平也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初中阶段已进入第二个年头,粗略估计我已选择性的读了几十本课外佳品。现在已会根据所学课本内容有选择性的读书了,同时根据其他课程的要求广泛扩大了自己的兴趣爱好,现在书已不光是我的朋友,更成为了我的老师,可以简称为“良师益友”,书,它与我分享快乐,教我知识,丰富视野,没有书,就没有现在的我。新的学期开始了,我又会爱上哪些书呢?让我们试目以待。
【篇三: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时光流逝,岁月无言,时光的荏苒摧散了记忆的蓬松,记忆随着时光的长河而慢慢消逝,这一路走来,割舍了太多,放弃了太多,蓦然回首,与我不离不弃的是书。
虽我如今酷爱读书,但儿时对书却是憎恶至极的。
小时候,母亲对我就是极其严历的,他总逼着我读各种各样的书,而且总是一些对我来说极其深奥的文字,对于大字不识几个的我更是一筹莫展,我虽不情愿,但无奈,面对着母亲利剑般的目光,我也总笑脸相迎,却被母亲误认为我是酷爱读书的,于是便频频地订书买书,而她却不知,每次的购书,于我,是一次多难熬的黑夜,但不得不说的是,这样的读书,对我现在的语文学习还是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太阳当空照,阳光透过窗棂零星的散落在地板上,和煦的微风荡涤着心灵,我独自享受着大自然的美好。“崽,妈妈,出去办点事,你在家看书啊,书我放在你书桌上了,不许贪玩哦!”母亲走过来对我说,看见我连声诺诺,乖巧可爱的模样,母亲才放心的出门了。看见这无趣的《儿童文学》,没在图画,没有拼音,只存在着生硬的汉字,一种在我心里翻滚已久的火浆不断溢出来,抓起书从三楼扔下去,心里立刻就后悔了,想起这样做的后果,心不由得蜷缩在一起,还是下楼捡了上来,“那怎么办呢?”心里不停的盘问自己,藏起来?可我把各个地方都藏了一篇,每个地方都会有破绽,依旧不可信,况且母亲每个周未都要进行大扫除,一搜就到了,左思右想,终于“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地方。”当然,这样平放当然是不行的,我把书翻好倒着放,再端来一杯牛奶,喝完一半,再来几块饼干,把椅子拖出来,开好台灯,一切都布置的天衣无缝,正当我暗暗窃喜时,熟悉的敲门声开了,是母亲,她见我如此认真,欣慰的摸了摸我的头,“天啊,怎么这一切都如此巧合,我刚想大玩一场,母亲就开门而进,一个下午的准备竟都成为过往去烟,看来我注定是与玩无缘啊!”心里无奈的苦笑着。
而如今,书,早已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的一部分,一路成长,一路书香!
时光如此匆匆,而我们,却是如此茫然,难道真要赤裸裸的来,又赤裸裸的回去?那岂不白走了一遭?不,我决不如此,在这物欲横流的世界,我要活出自己的价值,漫看云卷云舒,静听花开花落。
【篇四:我与书的故事】
做了这么多年学生,不可能没看过书。但其实在我眼里我总有一种课本不是书的错觉。
这可能源自与我根深蒂固地认为书应是所谓的课外读物。
幼儿时都读些连环画(到现在还是非常喜欢的)。都算不上读,只是看。因为大都是动物主角,轻松可爱,纯真善良。
稍大一点之后,忙着去接受崭新的小学生活,都有段日子眼里只有课本,买了些童话啊百科什么恶,闲暇便是也翻看了不少,不过看过一遍就不愿再来。
小学有订书的活动,一排排杂志名印在一张薄纸上,任君挑选。你可以选择你自己想要的杂志。
那令人眼花缭乱花花绿绿的纸我还依稀有点印象,选了几本貌似很有趣的杂志,有本青少年《异度空间》,其中文章都是悬疑类的,而我正热衷于这些东西,神秘而不可测的谜团,宏大而精心的骗局,严谨的设计,都令我着迷。
但家长也许不这么想,他们认为这就是纯恐怖,于是我以防万一他们不同意,只能将事实颠了个底朝天,将这本杂志硬说成《故事会》的形式,这才将信将疑地同意。
虽说撒谎不是好事,但我当时也顾不得那么多,领杂志的那天,每个人都兴奋到至高点,每个人都叽叽喳喳地讨论起自己的书——谁说杂志不是书呢?
大约过了十几分钟,小鸟般的人们不约而同静了下来,翻看着书,再也没人说一句话。班长也不必再在课堂上晃来悠去的了。因为他自己也忙着看书,实在挤不出一丝闲余来管我们,也不必管理。
我把《异度空间》宝贝似的护在手里,光滑的铜版纸带来一种冰凉的触感,在夏天让人愉悦至极。
从未写作业时如此积极,只因回家急着看书。
在厕所,在吃饭时,在桌上,睡觉之前,都一直在捧着,看来看去,百看不厌,如饥似渴。
自然耳边也听不见家长的责骂了,沉浸子骗局与逻辑陷阱里的我,哪里还听得见这世界上的声音。
看后恍然大悟,才发现书的奇妙,那将你带入思维殿堂又打碎的感觉,美妙到让我一瞬间心情转晴。
【篇五:我与书的故事】
多从小爱书,不知道是受家中原本的书香还是怎样,只是捧上一本就津津有味的阅读起来,所以我总是说书是我的另一个世界,如果在这个世界遇到了挫折或被遗忘,那么请到另一个书的世界去吧。
小学时代,同学说她是经常捧着一本书上厕所的,因为时间比较长,便经常带一本书进去,真是“一举两得”,这主意是挺不错,我非常赞同,于是,我便怀着激动的心情,带上二本书,进入卫生间,浴霸的太阳色暖光照在我的背上,真舒服,我在2分钟内进入到了故事中,我感觉我的躯壳在卫生间,而我的灵魂以光的速度飘进了另一个世界,我也在故事情节之中,只是穿了一件丝薄的“隐身衣”,他们见不我,我却看得见他。
我感觉脚上的血液像火车一样在我的血管中乱蹿,一阵热又是一阵麻,好像体内的东西不再流动,我僵住了,迈开一步像是跨出了一百米远,又有上万支尖针同时扎进我的脚心,哇,真够味儿的,我寸步挪动着,门外响起了妈妈不耐烦的叫声:“罗钰雯啊!你怎么还没出来?在卫生间呆这么久?你是不是在里面干别的”?我感觉头脑发热,我当然不能被妈妈发现,几秒钟后,吓得我大气不敢出,我悄悄的把书放在墙角,用淋浴露挡着,打开门,装做淡定的说:“啊,没什么,只是肚子不舒服,脚有些麻”。这半真半假的话,也就这样说出来了,但即便是这么顺理成章,水到渠成,妈妈居然也没往深处想,这后来想想,就算妈妈知道了我在卫生间看书,也不算太坏,至少可以证明我是爱书的人。
虽说我爱书,书像我的另一半,但也不能大过头、可我偏有个不良习惯——磨蹭。
我关着门,准备把所有的作业全部消灭,对于其它人来说,就是小菜一碟二三下动动笔头就可以了,但对于我来讲,难度都可以和登天相比了。一个小时过去了,我感到无比的无聊,但是房间里并没有什么好玩的,我总要找点乐子吧!随手抽出一本书打开后,便把写作业的事仍到九霄云外去了,那本书很旧了,因为妈妈很早就购买下来,当时还上,对这种古美精致的文字自然是一窍不通,好似“天书”一样,但这次偷偷摸摸地看反倒读懂。我恍然大悟,像是明白了什么天理。我大概喜欢上了那本书,它的每一个文字,死死地拽住我的脑神经,怎样也拉不开看书时,我总认为时光是短暂的,也只有在看书的,才这么认为,从下午的两点一晃到了晚上,我看完了整本书。顿时觉的身体内充满了力量,我这人啊,心里就藏不住事儿,一会便和妈妈深淡读书感悟,这下坏了,妈妈一开始挺开心,但是,却又问起来我什么时候阅读的,这让我心中很不是滋味。这次可没上次那么幸运了,童时说话单纯,一没留神,说漏了嘴。结果,就是妈妈无止尽的“演讲”——如何珍惜时间。
我还有很多书,只是现在没有太多时间总计了,读书的时间去哪儿了呢?我要把它找回来。
【篇六:我与书的故事】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对于我来说,书是开启知识殿堂的钥匙,它充实了我的生活,让我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
近日,听爸爸说起我小时候的事,才得知,原来在我还不会说话,走路时,爸爸就抱着我去家边的“席殊书屋”摸书。听爸爸说,一开始我对书架上摆放得整整齐齐的书有些害怕,许是因为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的缘故,就是不敢把手放上去。直至爸爸温暖的大手抓着我肉嘟嘟的小手,带着我在书上轻轻摸了几下。我察觉这书并不是什么危险的东西,便高兴地在书上摸来摸去了。
从此以后,我的生活就离不开书了。
我家的书房里有两面墙那么大的书柜,里面全是书,有一大半都是我的。从小学一年级的课,到各类世界名著,应有尽有。而我家书房南面还有一个很长的书桌。我们一家三口经常在书桌前一起读书学习。每每有闲暇时间,我便会坐在书桌前翻阅辅导书或是课外书籍。有书的日子永远都不会令人觉得乏味。
而我是一个相当爱惜书的人。我的书柜中几乎所有书看起来都是崭新的,可当你一翻开书就会发现这些书即使是做满了笔记或画满了重点,也没有一点而折角,书页也相当平整。以至于妈妈经常开玩笑与我说:“你的书都可以拿出去卖了!”
一次,爸爸朋友的女儿想找我借英语书,说是要拿着背背课文。当爸爸把这个消息转告给我时,我是十分的不愿意,就是不给。平日里我最爱惜书了,而那位妹妹却是一个大大咧咧、不修边幅的女孩儿。我很是担心以她那毛毛草草的性格会弄坏我的书。爸爸听了我的想法,在我旁边坐下,轻声说:“凡凡,你看。爸爸都答应别人了,再反悔多不好。而且,爸爸相信锦锦妹妹不会弄坏你的书的。好吗?”我噘了噘嘴,满脸的不高兴,说“不行!你保证了,但她不一定做得到!”爸爸仍然很有耐心:“凡凡,友情多重要啊!如果没有了友情,我们很多事情都将办不成。爸爸和叔叔是那么多年的好朋友了,你和锦锦妹妹也算是朋友。既然是朋友,怎么能小气不给呢?友情很重要,我们都需要朋友。把书给她吧!”我望着爸爸,也许他说得对吧,朋友很重要。正当我准备同意的时候,心中一个念头突然窜了出来:怎么能这么快就妥协了呢?我不能委屈了自己!于是,我极不情愿地开口:“嗯…我记得你去年答应我买某本小说,那……”“好!立马下单!”爸爸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见状,我立刻答应,从书柜里把书拿出来给了爸爸。望着爸爸兴奋离去的背影,我不由地叹了一口气:“唉!我可怜的书啊!不知它又将有怎样的命运了!”
书籍将陪伴我一生,它会是比现实生活中所谓的“好朋友”好上千倍百倍的好伙伴!
【篇七:我与书的故事】
小到大读过无数的书。
书真是个好东西,最先让我领悟到的,是那本《悲惨世界》。
作为一本世界名著,它即有名著的内涵与玄妙,又有平常小说打动人心的地方,一开始,我觉得这本书很薄,又在妈妈的极力推荐下读了这本书。它是我第一本有欲望去读透它的书。
直到有一次和几个年龄相仿的同伴聊及此书,谈到法国著名作家雨果写的《悲惨世界》。谈到对这本书的看法时,我听到了各种各样的回答,概括起来大概是:“这本书很无聊,我懒得看。”甚至有人用手夸张地比划了这本书的大小及厚度,他用手狠狠地划了一个大圈,好像在为自己划清地盘.我却为此感到吃惊。
“这就是原版和精编版的不同。”妈妈闻此,大笑道。
“我要看这样大,这样厚的那款!”
隔天,那肥重的书就出现在了妈妈的购物篮里,它是被我兴冲冲地捧回家的,我心想“我要从头到尾,一字不落地看完这本书”。
这当然是幻想,当年的我自然没有那么多的耐心读完一本像语文课本一样要细细回读的文字,所以可以发现,那本书的第一页的边角已经被翻折了好几下,那是被读过的印迹,除此之外,还有那最后一页四行诗下被水笔勾画的痕迹。那些直线极为难看,很显然没有用到尺子,还有那几个文字下面画了一颗五角星,通常是画重点用的,而画在这里,有点悲哀。
直到现在都没有读完这本书。可想而知,只是看过精编版的我,无法得知这本原著一半的精彩,更无法领略到伟大的法国作家雨果一半的奇思异想,我或许永远都不会知道,那时人民的疾苦。
我多想在若干年后翻阅这本原著。可是多年之后,我或许忘了我曾经买过这本书,忘了它的历史,甚至作者。因为这毕竟是以后的事了,我不能确定。
每每在家中的书房看见这本书,看见上面那鲜红的四个大字,我的心就会撕裂般疼痛。
【篇八:我与书的故事】
我与书的渊源从很小就开始了,似乎也是因为受了当时被妈妈“请”来照顾我的哥哥的影响吧,从刚上幼儿园起,就喜欢缠着爸爸妈妈帮我读故事,不讲一个坚决不睡觉。
因为我那时才三岁多一点,认得的字就那么几个,至于拼音就只知道某几个字的拼音大概是什么样的,至于前鼻音,后鼻音,还有音调什么的,在潜意识里就当它们没有在我脑海里存在过。那些名著自然是读不懂的,乔布斯的ipad也还没有出现,也就只能翻翻那些连环画来消磨时间。
随着时光的流逝,当年的小女孩也逐渐长大,认识的字也越来越多,对书的要求也低了,只要是书,来者不拒。
那是也刚刚转学到南师附小,人生地不熟。在班上我能够叫得出名字的同学也寥寥无几,能说得上几句话的也只有同桌。书也就成了我能倾心与之交谈的唯一朋友。
就在那一年,我读完了很多书,从《西游记》到《红楼梦》;从《海底两万里》到《哈利波特》。与孙悟空一起三打白骨精;与刘备一起三顾茅庐;与尼摩船长一起遨游海底;与哈利一起骑着扫帚,飞行在魔法的世界。在当时,用同学的话来说就是书痴,用老师的评语就是“性格内向,人际关系差,喜欢读书。”
说起来,其实我对书,除了把它看成朋友,还有一种感情,就是愧疚。而这种愧疚产生的时候,还是在那年暑假。
那是一个烈日炎炎的下午,爸妈都上班去了。而坐在空调房里看书早已不符合那个时候女孩的冒险心理了。我蹦蹦跳跳的走到那个喷泉台那里,把书放在旁边,灵活的攀上那个被我称之为秘密基地的假山,坐在那假山上似乎是为我量身定做,再安到假山上去的小凳子上,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
和众多爱读书的人一样,我也是拿起书来就不想放下,也不知道时间几何的那种人——当然,让我把书放下来除非是把那本书看完了,或者是有什么重要的事。
转眼间,太阳已西斜,天色也渐渐暗了下来,一看时间,已经六点了,我这才想起我早该回家的,爸妈这时也该到家了。这下完了,我哭丧着脸,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算了,先回家吧!反正都得挨骂,早点回去,让他们少骂两句就好了。”我这么安慰自己。关上书,熟练的从假山上滑下,拿上书,便准备翻过那道墙,抄近道回家。
不知是因为保持一个姿势太久了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手一抖,书在空中“优美”的“翻腾”了三周半,准确无误地落进了水中。我急了,那可是我积攒了两个月的零花钱买得啊!我赶忙用手去捞,无奈,池子太深,手太短,够不着。只得把鞋一脱,咬了咬牙,跳进了水里,把那本书“抢救”了上来。
到家以后,进门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爸爸妈妈阴沉的脸色。那简直比阎王身边的判官还要可怕。妈妈看到我被水浸湿了的裙摆和手中一本都比两本厚而且还皱巴巴的书,脸色稍稍和缓了一点,但还是把我臭骂了一顿。
那本被水浸烂了的书,我现在还留着,虽然我后来又新买了一本一模一样的书,但是能给我带来无限回忆的也只有这一本书,也承载了我对我把它毁成这个样子无限的愧疚。
现在我已经上初中了,书也依旧是我的朋友。而在这件事之后。我也开始真正的保护书,来赎我曾经犯下的错,来抒发我对它的愧疚之情。
【篇九:我与书的故事】
我的房间有两张床,一张是我的,另一张是我的朋友“阿书”的。我的书朋友们睡在一个大书柜里。每一本书都有他们自己的地方,当然不同的书也有不同的性格知识,每到我需要他们时,他们总会十分开心地告诉我他们肚子里的知识。
我有一个坏习惯,就是上厕所总爱看书,有一次我上厕所为了能看书,“阿书’冒着生命危险躲在我的衣服里,怕“阿书’半路会掉下来必须用手夹着书,这样走起路来十分艰难,谁知道我的运气太差了,眼看就要离门一脚,“谁知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妈妈从背后一吼“陈佳慧。”只听见“阿书”惨叫一声坠落地板,头上撞出了个“大包”,我十分怜惜地捡起“阿书”,拍拍他身上的的灰尘,妈妈发怒了:“谁叫你上厕所看书的,老毛病有犯了是不是”?随即我和妈妈唇枪舌战大战三百回合,最终我敌不过妈妈的厉舌败下阵来,眼睁睁地看着妈妈得意地把“阿书”四分五裂,我叹了一口气,把“阿书”的残骸拾了起来,为他找到了一个安息地——垃圾桶。
做人就要像灰太狼一样要有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经过这次教训,我总结经验决定卷土从来。我把“阿书”藏在卫生间的装卫生纸的篓子里,每次想“阿书”了,就若无其事地走进厕所,这一次居然成功了。妈妈没有发现,我安安静静地享受了我与的“阿书”的两人时光,那是多么平静和谐啊!没有作业的烦恼,没有外界的干扰,就我和“阿书”。在享受完十几分钟时间的美好时光后,我依依不舍地合上书把他放回原处。至此,我上厕所的时间越来越多,从一天一次到一天两次甚至有时一天三四次,我猜妈妈可能是发现了什么,在我上厕所时才会从门缝里偷窥。终于我的计谋还是被妈妈发现了,当妈妈再次要对“阿书”痛下杀手时,我开始用我的三寸不烂之舌向妈妈述说“阿书”的总总好处,并向妈妈保证我再也不上厕所看书了,这才让“阿书”免于一死,我摸着“阿书”被捏肿的“脸”,心有不甘地把他放回了书柜。
书不仅是我的好朋友还是我的好伙伴,小学时每个月都会有一次三分钟演讲,每次我都是介绍我的书朋友。我想起小学时刚刚开始站在讲台上腿发软,不敢开口,到现在我能够落落大方地站在讲台上,滔滔不绝地演讲,这都要感谢我的好朋友“阿书”。
我和“阿书”的故事还很长,毕竟路还很长,我和“阿书”的故事也永远也不会落幕。
【篇十:我与书的故事】
木做的书柜上,有一本与众不同的书,轻轻取下来,上面早已布满了灰尘。翻开第一面,看着里面的图画,我的思绪又回到了从前。
这本书是我自己做的,是一本漫画版的《爱丽丝漫游仙境》,是当时上幼儿园时在画画兴趣班所做的,虽然只有薄薄的十几面,但可花了我许多的心血。
第一面画了一颗大树、一个小姑娘和一片草地。现在再看这个画面,觉得当时我怎么画得这么难看,人和树都画成这样,但我却还记得当时画这棵树的不容易。那一天老师教我们画树,老师认真严肃地说:“你们已经不是普通的小朋友了,所以从今以后你们的纸上不能再出现想带了绿帽子一样的树了。”接下来,老师便在黑板上画了棵树,她边画嘴上边说着技巧。我虽然很认真地听,但还是画的不好,妈妈见了十分生气,每天下午回家我都不能和其他小朋友玩,而是在家楼下对着面前的大树认真观察;每天晚上不再是看电视,玩积木。而是认真地听妈妈对我画的树提宝贵意见,认真画画。有时不耐烦了,妈妈就用筷子“狠狠”地打我一下,我只好继续乖乖地听着、画着。
终于,我画了一个星期左右,妈妈才勉强认同了我画的树。虽然现在看来画得太差,但对于当时的我,却是全班画的最好的一棵树了。
之后每一面画都是这样画的,只要哪个地方我画的不是很好,妈妈都会努力让我把画画到“完美”。一个个晚上,一张张写生过后,十几面精美的画稿终于完成了。
这天我兴高采烈地带着工具,十几张画稿来到画室。我们三十几个同学把桌子拼成一个圆形,两个老师在中间,帮助我们做画集。我们的爸爸妈妈也都来帮忙了。妈妈认真地帮我写漫画的故事,我用双面胶把画稿一页一页的贴起来,大家都有条不紊的做着自己的漫画册。炎热的夏天,在没有空调的教室里,我们大汗淋漓,却不能减少我们对做画集的一丝热情。
三个小时过后,我们都做好了,虽然我做的不是最好的,但我和妈妈依然很高兴。最后,我以100元的价格把握的这本漫画书“卖”给了爸爸。
我一页一页地翻看这本漫画书,回想起当时许多有趣的事情。如果问我这人生的第一本书是什么?应该就是这本漫画版的《爱丽丝漫游仙境》吧!
【篇十一:我与书的故事】
来到人世间十几年,不说多,我至少也读了十几本书了,当然这里不包括课本啦,但仔细想来我读文学书籍还是比较晚的。
我是在小学二年级才开始涉猎一些“中国四大名著”,将它们读完之后的几年时间几乎是荒废的,主要原因还是我奶奶,我奶奶是从文化大革命时期走过来的,在她的印象中小说只是一些来浪费时间的东西,只有长大了,有了空暇时间才能看。当然名著,奶奶也只认为是一些坐在马桶上看的书而爸妈则截然相反,他们很支持我读书,但毕竟奶奶在全家辈份大,没几个人敢冒犯她的。但爸爸妈妈也知道若我再被耽搁,作文就很难再会有大的长进,所以我也会在爸爸妈妈的允许下读一些历史传记和名人传记了。
爷爷是一个为人十分开放的人,他已至耄耋之年,仿佛看透了一切,我与他在同一个书房看书、写字。有一次他给我看了一幅中国地图,也告诉了我那一条具有民族象征意义的长城,我爷爷说我以后就会知道的,之后他拿了一本有关介绍长城的书给我,我粗略地看了一下,如获至宝,当即花了十来分钟看完了所有的图片,但不愿看里面的文字。现在想起来当年去了那么多次北京,偏偏没去八达岭长城,直到九岁那年才与爸爸在长城上当了一回“好汉”。
那本关于长城的书,当时我用一天时间囫囵吞枣的全看完了,不会的字也瞎猜,于是我便去学校炫耀我的学识,毕竟二年级什么也不懂,与一些和我一样没见什么世面的人玩熟了,我自豪地问了一句:“你们知道长城吗?”,我觉得顷刻间自己是全世界最有学识、最伟大的人了,“它在什么地方呀?”一位一年级的小弟弟问我,我顿时傻了,在什么地方呢?我怎么不知道?图上好像是在上面。“中国的上面呗!”“中国的头上带着长城吗?”“好像……是吧!”“那么下雨为什么不撑伞,而是戴长城呢?”“不知道为什么。”……之后一群一年级的小朋友都在议论了,竟没有一个人质疑我,自从那次以后,我便悄悄有了一种自大的心理。
至于书的好处,我直到四年级才深有体会,笔头羞涩之事也时有发生,作文的字越来越多,但手头可用的句子却越用越少,之后的几年又在开始赶紧读书了,也仅仅是为了完成一下老师的任务,大好的时光少读了许多书,这一切的一切不能全怪我奶奶,她的一生由于历史原因自然有所不足,要不是爷爷勾起了一些我理科的兴趣,说不定我将一事无成。
我愧对于书,为什么呢?一本好书可以启迪人一生,所以人与书之间的故事是永远无法完结的;还有,书可以陪伴你一生,让你的人生不再留下遗憾!
【篇十二:我与书的故事】
前些时间我难得抽空整了整书柜,一边擦灰,心里一边感慨时光飞逝,看着这个高大的柜子,对童年的依恋也难以抑制。
这么多年来,我无数次站在这里整书,先分类,再顿齐,从高到矮排放整齐,这已经变成习惯,顿书的节奏也从没变过,我家有三个书柜,两个是妈妈的,一个是我的,妈妈是典型“藏书家”柜子里都是很多陈是的,有几十年的书,幼小的我只拥有矮低的两层,第三层还是妈妈的,对我的理解能力和身高来说,都是无法触及的高度,于是我就一直守着那两层书,视它们为宝藏,虽说有局限性,但我可以不停地看,每遍都有新收获,现在看书一遍就完事儿,空闲的时间越来越少,看书速度不自觉地加快,印象就淡了,真是一种遗憾。
整书确实是好习惯,但对我来说,它也是童年的小偷,习惯不变,当年我的宝书,如今只找出两三本,我还清楚地记得我最钟爱的那套《动脑筋爷爷》一共有六本,是科普小漫画,分为人体,食品,生活,动植物等类型,它使我对科学有了初步的认识,我每天都能把它们看上一遍,有几页的内容现在还印象深刻,流鼻血的应急措施,吃死蟹的后果,它们不是突然消失在我记忆中的,我不可能舍得丢它们,就在一次又一次的整书声中,双手一次又一次的翻阅中,被时间的层层网络滤去了。
《巧妙的小机关玩具》是幸运活到今天的书,它是一本手工教程,经使我在制作玩具的过程中,了解许多材料和事物的构成,我也用它学会了使用各种生活工具,在怀着强烈的好奇心思考和实践中,产生了许多的灵感与智慧,这也让我很少买玩具,我更喜欢自己做,传统的小机关玩具更富感染力。我制作了无数个“火箭筒”和“跑车”。按材料一样样找到,没有现在的纸筒,就灵机一动,拆掉好几筒崭新的纸,为的是中间的硬纸芯,为了做筷子迷宫,撕得了姥爷好几本精美的本子,我捧着书一字一句地读,努力理解步骤,当小火箭靠我做的小机关冲向天花板时,真有成就感。但现在我边缝补这本好书的时间和精力都没有。
提笔之前我特意找出了这本书,纸张变得黄硬,回忆过后,便将它包好,放在了醒目的地方,在清闲的时候,看看它,听它说说我与书的故事。
【篇十三:我与书的故事】
大红色的封面,一把纯白色的吉他被一个女生抱着,手轻搭在弦上,一个安静唯美的画面,厚厚的书角微微泛黄上翘,这是指间曾一页页翻过的痕迹,每一页都那么的清爽自然,仿佛每一个墨点都印得恰到好处。
这本书静静躺在我的书桌上,有几页已经泛褶了,是雨水的记号,又让我想起那么一天。
天气越来越恶劣了,原本是阴天,突然外面下起了暴风雨,从室内向外看,枝在乱颤,叶子四处飞舞,风在伴奏,雨点翩翩起舞。我不由在心中感到庆幸,来的时候天气还是温和的,但又为自己要在雨中挤公交回去感到一丝悲哀。感叹完天气,我又将眼光收回到眼前的一列列书前,在书城中的一家书店里我找到了我的世界,这些书全是吉他谱,流行乐曲全都整整齐齐罗列好了,让我眼花缭乱。于是我一本本地翻开,仔仔细细地看目录上的每一首歌,又挑选了难易程度,这让我足足花了20分钟,终于在最后的一翻定夺之下,我挑选了一本自己心仪的书,那是一本大红色封面的吉他谱,我将它翻过来看了一下价格,42元的标价赫然在那里,我在心中飞快地计算完打折后的价格---35。7,可是我现在身上只有35元了,如果买了这本书,便意味着我要在这种天气里步行回家!
我又忍痛将书放回原处,依依不舍走到门口,但是那本书好似在唤着我一般,让我回去,我心里又有一丝动摇,这是我千挑万选出来的啊,要是下次就被别人买走了该如何是好呢?最后自己在心中纠结一番后,我再一次走进书店将它买了下来。
一出书城,我撑开了我的那把小伞,怀里紧紧抱着那本吉他谱,天空中风仍然呼啸着,地上雨点也不停坠落,微微几点滴在了书上面,我赶忙用手拂去了,在这么冷的天气里,我抱着书,踏着一个个小水潭过去,但我依旧保持着轻快的步调,哼着歌曲,在雨中高高兴兴,心满意足地回到家中。
在当时呼啸而过的风中,怀里抱着这本书,就可以感受到它带给我的温暖。
【篇十四:我与书的故事】
“呼哧……”伸手在额头上抹了一把并不存在的汗,“终于把所有书拿出来了”。盯着眼前一堆堆的书叹了口气,按照时间顺序把书排列出来。
过了许久,排好次序便趴坐在书的旁边,视线将书扫视了几遍,那里有着我曾经最爱看的书,“站”在最后一个的是昨天才买,还没看呢。抚摸这一本本书,轻轻地,仿佛是易碎的瓷娃娃,它们不单纯是本书,也是我成长的足迹、成长的见证,更是我曾经的“朋友”、以往的回忆。
手停在了一本书皮全黑的书,这本书是我第一次在网上买的书,也是第一次出了差错的书,思路似乎回到了买书的那一天,浏览数的时候一眼就相中了这本书,想都没想,直接购买,而后一直十分兴奋,直到两天后书到了,我兴奋地把这本书的外包装撕掉,当外包装完全脱落后,我嘴角抽搐着看着这本长宽与《新华字典》一样,厚度快赶上字典的书,一阵寒战,不过当我看完这本书的正文前2页后,我就彻底囧了—完全看不懂。后来听姐姐说这本书至少要到大学才能看懂,随即我郁闷了。
嘴角勾起一丝弧度,手接着在书上移动,这次没动多久就停下了,伸手将这本“特殊”的书抽出了,在这本书的封面,一只闪闪发亮的漂亮大眼睛占据了半个封面,眼睛里有着一个模糊的景象,这本书是唯一一本与其他书不同的书。因为它是一本悬疑小说,其他小说、书籍无非是童话、议论、自传、励志、诗歌、诗集等类,它是“独一无二”的,想当初为了买它,我足足和父亲争论了半个多小时,他是反对我看这种书的,所以我以多种角度列出多种理由,父亲终于妥协了。我拿着这本书爱不释手,不为别的,只因为它是“唯一”,虽不是悬疑小说中写得最好的,但我心里却给它冠上了“最好”的头衔,或许这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
最后将目光停留在第一本书上,封面是一个黄色的鸭子,有两本,笑着翻开这本“书”,仿佛自己回到了十年前,自己捧着书傻傻的笑,那是第一本书--《安徒生童话》,一个个对我现在来说是比较幼稚的童话,但对当时对我来讲,可是一个个特别精彩的故事。
印象中,我经常抱着它出现在母亲面前,一看见母亲休息了,就小跑到她身边叫她讲故事给我听,我趴在一旁,喝着牛奶,边听故事,那时真是特别幸福呢。
“书还没整好!”随着这一吼声,我从怀念中清醒过来,拍了拍脑袋,才发觉事还没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