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你

张嘉轩 2016-10-13

流光飞舞,谁人可记,那红衣少女

——题记

时光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一些事我已经忘记,而她,却永固在我脑海中……

六七岁正是横冲直撞,爱闯祸的年纪,我也不例外。那时,我最喜欢的事便是在奶奶那七拐八绕的胡同里骑车玩,风驰电掣一般从他人身旁飞掠,看着他们惊恐的表情,不由得想仰天大笑。一次,我突发奇想,如果一下子从胡同拐角处飞骑出去,那会怎样呢?大脑明显是没跟上手脚,还没思索,我的车子已如离弦之箭冲了出去。但之后,我就知道,这是错误的决定。

“砰”一声,我的车子很不幸地撞到墙上,附带一名少女的脚背。唔,好痛啊。我迷糊地睁开眼睛,胳膊上的伤口汩汩地冒着鲜血。毕竟还是个孩子,见到这种场面,我吓得哇哇大哭。“嘿,小妹妹,别哭了。”一个清丽好听的声音传来,我抬头一看,不觉呆了:那是一位红衣少女,大约十七八岁的模样,脑后梳着长长的马尾,阳光正好照在她身上,显得周身一圈茸茸的光芒。“你受伤了,我送你去医院吧!”少女惊呼,利索地将我抱起。我被这突如其来的转变吓了一跳,不是应该找我算账的吗,怎么又抱我去医院了?还有,我清晰地记着那车轮是从她的脚背上碾过去的啊,可她却抱着我一路小跑着到了医院,这当真是令我目瞪口呆。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唉,你还挺沉的,小小年纪就这么重。”她戏谑着我说,把我放到医院长椅上,刚包扎的伤口还有些微疼,我害臊地低下头,不经意间瞥见了她的脚已经肿得通红。“姐姐,你的脚……”我惊呼。“没事,唉,你爸妈的电话是什么?”……

落日的余晖点燃大地最后的眼神,暮色开始四合。我被妈妈领着回家,在回眸的一望中,我看见她远去一跛一跛的身影,鼻子酸酸涩涩的。她那明艳的红衣如黑夜纷飞的赤蝶,带着火焰的温暖和赤红的热情,使我小小的心灵震撼万分。

时光匆匆如流水,我忘了好些事,可依然记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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