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漫漫法相依

韩逸茜 2017-12-24

深秋时节,瓜果飘香,周末我们三个小伙伴相约去后山看杏林。一阵秋风,金黄的杏叶在林间飘舞,辗转飞旋后铺满山坡。好美啊,山风徐徐,残阳暖暖,秋景如画。

杏林右边是一片桔林,橙黄的桔子挂满枝头,在绿叶的映衬下越发秀色可餐。好动的小艺便提议去摘几个桔子品尝,同行的佳佳也附和着,经不住诱惑的我就提心吊胆的跟着。我们摘了三两个桔子准备下山去,正好遇着桔林的主人徐大爷,徐大爷看到我们的手上都拿着桔子,脸色为难地叹息着说:“你们三个小家伙摘几个桔子尝尝也不打紧,可有一句话得说,古人说‘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不要因为恶事小而去做它。接着徐大爷招呼我们三个过去说:“只要我在,或事先跟我说一声,你们随便摘都可以。可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尽管你们只摘了几个桔子而已,那也是偷窃行为是犯法的,以后千万不可以做了。”我们三个人都羞愧的低下了头。徐大爷又说:“明天是星期天,我在村里举办法制讲堂活动,你们可都要来啊。”

徐大爷以前是市检察院的检察官,退休以后经常在村里义务宣讲法制,我们村里的法制大讲堂活动就是徐大爷创办起来的。他还到其它村里去上法制课,是一位热心的法制宣讲员。

我以前也听过徐大爷的法制宣讲课,他都是以身边具体事例为教材案例,生动地讲述要如何敬法、遵法、守法,做一个合格的村民。

徐大爷讲的其中两个案例,我至今都印象很深。

一个是下水村的小袁,小袁在校读书期间,就是不认真学习,经常偷偷跑出去上网吧。平时还经常打架,初三没毕业就混入社会。凭着人高马大的身材,经常欺负人,还帮那些赌徒看场子,终于在一次打架时,失手伤人致死。自己也就锒铛入狱,被判无期徒刑。这是一个从小不学好,置法律于不顾。最终自食恶果的典型事例。

另一个事例是前村老钱的儿子,老钱的儿子叫钱金,本来是一个勤劳朴实的农民,有妻有儿。因平时喜欢打牌,同村的几个所为的“牌友”经常来找他打牌。有一段时间,接连输钱,为了翻本,牌注越打越大,结果越打越输。他就瞒着家人在外面借了高利贷,后来债主追逼厉害,他又没钱偿还,就动起了歪脑筋,去偷车子转卖。案发后被拘留,甚至判刑了。一个原本朴实的青年,因为不敬法、守法,最终走上了违法的道路。

漫观当今社会,因为不敬法、守法,而违法入狱,接受法律制裁的事例太多了。如开车不守交通法规,因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而导致车祸甚至丧命,每年都会有很多很多。如果驾驶员都能遵守交通法,每年不知可避免多少悲剧的发生。

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在我们的心里。我们要时刻铭记法律,要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不要感情用事,不做违法乱纪的事,那么我们的生活就会充满民主自由的阳光,快乐和幸福会伴随我们。

生活有法相依,快乐平安相随,愿我们每一个人都做一个敬法、遵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下一篇:珍惜那双手 上一篇:我遇到了时光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