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献爱心,有一件事给我的印象太深了,使我至今无法忘怀。 日记小学生日记
那已是前年了。那天妈妈的单位组织大家向西部贫困地区捐献自己闲置的衣物或废弃的玩具。我们家正好有一些我穿不进,可还不错的衣服,还有一大堆不知如何处置的玩具,于是妈妈欣然同意,带着我去献爱心了。事实上,大多数人都参加了这次捐献活动。我们排着队将衣物放进箱中。当我抛下那些衣物和玩具时,心中还真有些舍不得:毕竟,它们也曾是我生活中的一部分。这时,旁边的阿姨夸赞道:“瞧这孩子,啧啧,多善良,以后一定能成材。”我心中泛起一点儿得意。突然,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倩倩!倩倩是仇叔叔的女儿总是甜甜地唤我“姐姐”,生得伶俐可爱。我奔过去:“倩倩!”“姐姐!”倩倩一见我,乐开了花。“你也来捐献?”“嗯。”“东西呢?”“这儿呢。”倩倩拿出一个金发碧眼的娃娃。天哪,这可是倩倩的生日礼物,是她的心爱之物,平常可宝贝着呢,轻易不让别人碰的。倩倩解释道:“我听说西部的哥哥姐姐连玩具都没有,就想给他们捐一个。这是我的最爱,他们应该也会喜欢的。”
看着她童真的脸庞,我不禁为自己羞愧。是呀,如果献出自己不要的,那是施舍;献出自己的最爱,那才是真正的献爱心。这就是雷锋精神:大公无私,不计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