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为了整治我们班同学上课说话,班委同学给语文老师出了个“高招”。
事情是这样的。
星期二,班主任庞老师(也就是语文老师)在上音乐课的时候将班长和几名班委叫到了办公室,商讨如何才能防止班里同学说话。这时,我们班的班委郭晨嘉给语文老师出了一个招:一个人与另一个人说话,如果另一个人理了他(或她)那就罚另一个人抄课文。老师认为这个招可行,于是就定于星期二下午起施行。
下午的语文课,老师正在让同学们写生字。这时,吴佳辉控制不住嘴巴了,就与他前面的周浩哲聊了起来。他们津津有味的聊着,丝毫没有注意到老师已经在旁边“等候多时”了。等吴佳辉和周浩哲抬头,才发现老师在旁边,他们顿时手足无措起来。老师当然是毫不留情的罚了周浩哲,结果你们心里清楚。
制定了这套“法律”后,班上说话同学大大减少,因为大家都“悬崖勒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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